- 2023-03-21 08:40:28 来源: 中国文化报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四季村晚”活动的通知》(简称《通知》)发布,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乡村在农闲期间开展村民自编自导、自演自赏的“村晚”。
根据《通知》,活动分为春季热启动、夏季大联欢、秋季庆丰收、冬季暖回顾四个阶段,通过开展春季、夏季、秋季、冬季“村晚”活动,推动“村晚”活动常态化开展,展示各地乡村丰富多彩群众文化活动,评选“四季村晚”年度节目,遴选“四季村晚”示范展示点。同时,丰富活动内涵,融合乡土文化、乡村旅游等元素,把“村晚”打造成反映农民精神新风貌、乡村振兴新气象的载体。
《通知》明确,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负责展示活动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负责云上“四季村晚”各项工作,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四季村晚”活动,示范展示举办地区负责组织好示范展示活动。
《通知》要求,严格把控意识形态关,确保安全有序;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激发乡村文化活力;加强统筹指导,讲好乡村故事;厉行勤俭节约,培育乡风文明新风尚。
自《通知》发布起,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遴选本地“四季村晚”示范展示点,每季可推荐1至3个示范展示点,优先推荐连续多年开展“村晚”、品牌效应凸显、脱贫攻坚一线、文旅融合发展、自然资源丰富、特色产业集聚的地区。(中国文化报 记者王彬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