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有关司室组织学习《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
    2021-09-28 11:23:14    来源:国家文物局

  近日,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带领督察司、文物保护与考古司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开展专题学习和讨论。
  大家认为,近期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文件以系统完整保护传承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和全面真实讲好中国故事、中国共产党故事为目标,着力构建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和三级管理体制。在确立保护重点的基础上,明确提出禁止大拆大建,禁止拆真建假,要用“绣花”“织补”的方式实施城市微改造,推进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要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提高历史文化遗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强化考核问责机制,加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在全社会构建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想破坏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新局面。
  与会同志表示,要秉持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提高政治站位,结合职责主业,认真做好贯彻落实。一是要督促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切实履行文物保护、执法督察、安全管理等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城乡历史文化评估,加强分类指导,切实解决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遗产屡遭破坏、拆除等突出问题。二是要坚持“先考古、后出让”制度,推进保护修缮全过程管理,严防建设性破坏。三是要推进活化利用,持续加大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力度,弘扬历史文化,彰显历史文化遗产独特精神价值和时代价值。四是要把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聚焦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安全管理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文物火灾隐患整治三年行动、文物法人违法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五是要加强宣传培训,把文件的学习贯彻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学院的培训课程,作为文博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重要内容,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能力保障。(国家文物局 督宣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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