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12-21 13:51:29 来源:国家文物局
一、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国家文物局
承办单位:中国文物报社
二、推介范围
(一)参评作品为2020年内刊发、播出的文物新闻作品。
(二)参评人员为中央媒体及相关行业媒体记者、编辑、评论员,须在现单位从事新闻工作1年以上,持有国家新闻出版署核发的记者证,近5年内没有违反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不良记录。
(三)参评单位为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具有编发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媒体,不得推荐作品参评。
三、推介标准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落实“四向四做”,践行“四力”要求。
(二)作品紧扣2020年度文物工作,反映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文物工作的重大部署;反映全国文物系统在统筹疫情防控与文物工作、加强考古和历史研究、保障文物安全、推进博物馆建设、强化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全面深化改革、开展文物对外交流合作、增强机构队伍与科技支撑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取得的实效;反映社会各界关心关注支持文物工作的生动实践。
(三)内容真实、形式丰富、主题鲜明、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传播广泛,社会效益明显。
(四)注重传播手段创新,探索媒体融合报道,应用新媒体传播形式,取得良好传播效果。
四、项目设置
本次推介活动设特别推介、单项推介和优秀组织保障推介三类。
(一)特别推介
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文物系统抗击疫情,以及国家文物局重点工作推进等方面,充分展现文物系统精神面貌、文物事业发展突出成果的重大专题、优秀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可列为特别推介。
(二)单项推介
1.报纸期刊类
消息、评论、通讯与深度报道、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新闻摄影等类别中的优秀作品。
2.广播电视类
消息、评论、新闻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新闻访谈节目等类别中的优秀作品。
3.网络类
消息、新闻评论、新闻专题、新闻访谈、网页设计等类别中的优秀作品。
4.媒体融合类
短视频新闻、移动直播、新媒体创意互动、新媒体品牌栏目、融合创新等类别中的优秀作品。
(三)优秀组织保障推介
围绕2020年文物重要工作和重要活动,运用多种传播手段,全方位开展文物新闻舆论宣传,取得突出成效的媒体单位可列为优秀组织保障推介。
五、推荐与报送
本次推介活动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自荐参评作品不超过5件(含5件),单位推荐参评作品不超过30件(含30件)。
参评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28日。参评作品须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以寄出日期为准,电子材料以收件日期为准。
具体要求如下:
1.单位推荐作品须由单位填写2020年度文物好新闻推荐参评作品表1,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自荐作品须由参评人员填写2020年度文物好新闻推荐参评作品表2,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评作品须报送参评材料一式12份,全部用A4 纸打印或复印。每套材料都由推荐参评作品表和参评作品组成,推荐参评作品表在前,参评作品在后,装订在一起。
3.按照项目设置,各类参评作品应包括如下材料:
(1)报纸期刊类:须提供刊登参评作品的报纸、期刊原件或清晰复印件,通讯社作品提供文字打印件;
(2)广播电视类:原版播出音视频复制件(存储U盘1份);
(3)网络类:参评作品网络截图打印件;
(4)媒体融合类:参评作品全屏截图打印件,参评作品二维码打印件。
4.报送方式
(1)电子材料请发至邮箱wwhaoxinwen2020@163.com,注明“2020年度文物好新闻投稿”,注明联系地址和电话。
(2)纸质材料请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2号楼中国文物报社新闻采编中心2020年度文物好新闻推介活动办公室,邮编:100007。请在信封上注明“2020年度文物好新闻投稿”,寄出后可致电询问查收情况。
联系人:李瑞 赵昀
电 话:010-84078838转6165、6163
传 真:010-84079560
点击下载推荐参评作品表
2020年度文物好新闻推荐参评作品表1
2020年度文物好新闻推荐参评作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