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9-29 12:12:42 来源:国家文物局
近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印发《关于防范被盗(丢失)文物流入拍卖市场的通知》。通知要求各文物拍卖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配合公安、文物等部门开展文物犯罪打击活动,抵制非法文物买卖,保护国家文物安全。
通知强调,拍卖是文物交易的重要方式,拍卖企业是文物市场的重要主体,也是文物保护的重要力量。防范非法文物进入拍卖市场,是保障文物安全的重要内容。各相关拍卖企业要建立自身防范机制: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掌握《文物拍卖管理办法》、《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中有关禁拍要求,提升对文物合法性的甄别能力;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来源,并在《委托拍卖合同》中约定相关责任;参照中拍协《文物拍卖标的审定指导规范》开展标的审定工作,及时了解“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外国被盗文物数据库”等平台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照文物行政部门要求,如实申报文物拍卖标的并按批复要求进行拍卖;不得以不标注时代等方式逃避文物拍卖标的监管,亦不得假借出土(水)文物名义进行拍卖标的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提出的公开或书面质疑应予重视并及时做出调查、论证和处理;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如发现有盗掘、盗窃、走私、诈骗等文物犯罪线索,应及时提供给公安、文物等相关部门。
通知表示,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文物安全保护和文物犯罪打击工作,督促拍卖企业筑牢防线,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一旦发现拍卖企业或从业人员有文物犯罪行为,将提请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并在协会职责范围内做出严肃处理。(国家文物局 游敏 2020年9月28日)
通知强调,拍卖是文物交易的重要方式,拍卖企业是文物市场的重要主体,也是文物保护的重要力量。防范非法文物进入拍卖市场,是保障文物安全的重要内容。各相关拍卖企业要建立自身防范机制: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掌握《文物拍卖管理办法》、《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中有关禁拍要求,提升对文物合法性的甄别能力;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来源,并在《委托拍卖合同》中约定相关责任;参照中拍协《文物拍卖标的审定指导规范》开展标的审定工作,及时了解“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外国被盗文物数据库”等平台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照文物行政部门要求,如实申报文物拍卖标的并按批复要求进行拍卖;不得以不标注时代等方式逃避文物拍卖标的监管,亦不得假借出土(水)文物名义进行拍卖标的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提出的公开或书面质疑应予重视并及时做出调查、论证和处理;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如发现有盗掘、盗窃、走私、诈骗等文物犯罪线索,应及时提供给公安、文物等相关部门。
通知表示,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文物安全保护和文物犯罪打击工作,督促拍卖企业筑牢防线,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一旦发现拍卖企业或从业人员有文物犯罪行为,将提请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并在协会职责范围内做出严肃处理。(国家文物局 游敏 2020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