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6-04 06:58:07 来源:中国文化报
为切实做好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管理,日前,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制度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制度,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完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文化和旅游部出台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为切实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通知》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审慎开展推荐认定工作。要以传承为中心开展认定工作,防止把评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当作个人资历认定。对于主要依靠集体传承、大众实践的项目,鼓励试点开展代表性传承团体认定工作。二要加强对传承活动的支持。支持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开展收徒、传艺等传承活动,参加学习培训,参与非遗展览展示、普及教育、对外文化交流等。三要对传承活动开展评估。全面推行协议管理,建立完善传承活动评估体系,提高项目传承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要以协议为主要依据,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和规范,组织开展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义务履行和传习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评估工作。要加强评估结果的运用。四要实施动态管理。落实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退出机制。
《通知》指出,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对《办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并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或修订本行政区域内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管理办法。(中国文化报 记者王学思 2020年6月4日)
相关链接: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制度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制度,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完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文化和旅游部出台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为切实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通知》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审慎开展推荐认定工作。要以传承为中心开展认定工作,防止把评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当作个人资历认定。对于主要依靠集体传承、大众实践的项目,鼓励试点开展代表性传承团体认定工作。二要加强对传承活动的支持。支持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开展收徒、传艺等传承活动,参加学习培训,参与非遗展览展示、普及教育、对外文化交流等。三要对传承活动开展评估。全面推行协议管理,建立完善传承活动评估体系,提高项目传承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要以协议为主要依据,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和规范,组织开展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义务履行和传习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评估工作。要加强评估结果的运用。四要实施动态管理。落实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退出机制。
《通知》指出,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对《办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并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或修订本行政区域内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管理办法。(中国文化报 记者王学思 2020年6月4日)
相关链接: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