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加强革命文物保护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2020-05-21 07:29:42    来源:中国文化报

  国家文物局近日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革命文物保护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加大革命文物维修保护工作力度,提升保护展示水平与质量,进一步加强革命文物保护项目组织实施。
  《通知》要求,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本行政区域牵头抓总的主体责任,坚持抢救性和预防性保护并重、保护修复和宣传展示统筹的原则,扎实推进革命旧址维修保护行动计划和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计划,有序实施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和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做好项目策划和储备。
  《通知》提出,优化革命文物保护项目审批流程。各地应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革命文物保护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报送时间原则上为每年6月1日至7月15日,各地可视情况于每年12月补报。申请项目应具备短期内启动实施的条件,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
  《通知》要求,统筹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建设。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所涉及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共同研究制定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工作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统筹实施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充分发挥片区示范引领作用。相关总体工作规划应征求国家文物局意见。相关项目可按程序申请年度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通知》强调,强化革命文物保护项目管理。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加强指导监督,强化项目检查管理,做好项目竣工验收,确保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国家文物局将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督查,确保革命文物保护展示工作质量稳步提升。(中国文化报 欣文 2020年5月21日)
  相关链接: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革命文物保护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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