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04-17 08:30:53 来源:中国文化报
记者4月15日从国家文物局获悉,2018年3月至12月,国家文物局通过“12359”文物违法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网站和信箱,共接收各类文物违法举报信息2138条,经核实后,正式登记受理文物违法举报问题线索168件。其中,普通群众提供的线索占九成以上,涉及国保、省保单位的举报信息数量较多,涉及网络平台的举报信息调查核实难度大。
普通群众成文物违法举报主体力量
国家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举报信息接收渠道看,举报电话1340条,占比62.68%;举报电子邮箱549条,占比25.68%;举报网站213条,占比9.96%;北京市1652信箱29条,占比1.36%;举报人到国家文物局直接提交举报材料7次,占比0.33%。群众专程来京向国家文物局直接提交材料,这是2018年举报信息来源的新特点,山西省瓦窑遗址保护范围违法建设案、黑龙江省瓦里霍吞城址保护范围擅自修建拦河坝案、山东省大辛庄遗址遭受施工破坏案等,均是当地群众直接来国家文物局提交相关照片、录像、录音和地图等材料。
随着党和国家对文物工作的重视,社会公众文物保护意识显著增强,社会责任感明显提升,一大批热心文物保护事业的普通群众,能够积极主动提供各类文物违法信息。普通群众成为文物违法举报的主体力量,提供举报信息2061条,占比96.40%。其次是文物保护志愿者、文物保护员提供举报信息77条,占比3.60%,是文物违法举报的重要力量。文物保护志愿者、文物保护员提供的信息数量虽然不大,但是信息的准确率高、可用性强。
受理文物违法举报问题线索168件
经初核后,2018年共受理了文物违法举报问题线索168件,其中,涉及不可移动文物140件,占比83.33%;涉及可移动文物28条,占比16.67%。
据介绍,受理核实的举报信息主要有以下特点:
涉及国保、省保单位的文物违法举报信息数量多。从统计情况看,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9件,占比49.29%,经核实督办,整改到位32件;涉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9件,占比27.86%,经核实督办,整改到位22件。举报的违法行为主要是国保、省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违法建设、违法施工致使文物遭破坏等,其中一些违法活动性质较为恶劣。
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一般不可移动文物违法举报信息处理难度大。从统计情况看,涉及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件,占比8.57%;涉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6件,占比4.29%;其他14件,占比10%,合计占比22.86%。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因保护措施不力、日常管理不到位,安全风险较高。大量未定级文物无保护措施,极易遭受破坏。同时,一些地方重视程度不够,加之现行法律规定不够充分,致使多数违法行为处置力度不大,整改不到位。
文保热心人士举报信息的质量好、可靠性高。文物志愿者、文物保护员以及大学教授、文博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文保素养和职业敏锐性,能够在第一时间提供清晰准确的文物违法线索,参考性强。2018年国家文物局先后接到河北、北京、内蒙古等地涉及长城的违法举报信息14件,其中由文物保护志愿者提供的10件,占比71.43%,为保护长城发挥积极作用。2018年4月,福建省古建保护志愿者通过举报网站反映明代民居连江建筑群面临被拆除的危险,并提供了该建筑群的分布图、航拍图及建筑年代说明等资料,经过核查督办,当地政府对该区域古建筑进行登记,并公布为历史建筑挂牌保护。
文物违法举报作用显著
该负责人介绍,2018年,国家文物局通过“12359”文物违法举报平台,督察督办了一系列文物违法问题,回应了群众关切,在畅通社会参与文物保护渠道、维护文物部门良好形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地方文物部门履职尽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文物违法案件40件,行政追责19人,刑事拘留2人。文物部门主动向公安机关移交各类涉嫌文物违法犯罪信息,为侦破文物违法案件提供了重要线索。国家文物局会同公安部联合部署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丰硕成果,举报信息成为打击文物犯罪链条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为打击文物违法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
文物违法举报工作扩大了文物保护的社会参与度,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国家文物局认真对待每一条举报信息,做好举报信息的接收、核实、受理、督办、反馈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同时,尊重举报人权利,保护个人隐私,鼓励社会公众踊跃提供举报线索。2018年11月,群众电话举报重庆古城墙体被贴敷瓷砖,文物原状遭受破坏。经核实,古城墙体未被使用瓷砖破坏,该工程属于正常修缮保护工程。经反馈举报人,举报人对反馈结果十分满意,表示会继续关注文物安全。
进一步解决“知情不报、毫不知情”现象
然而,不能忽视的是,当前文物违法举报工作还存在文物违法举报信息量不足、文物基础信息不全、举报信息核实困难、文物违法举报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一些地方文物部门仍存在“知情不报、毫不知情”的现象。该负责人表示,这主要表现在文物违法举报工作宣传普及力度不够,许多民众对文物违法举报工作不甚了解;一些地区对文物违法举报工作重视不够,在督办文物违法案件时,主动性不强,对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对文物违法行为处置不及时、不彻底,群众重复举报问题突出;文物违法举报信息涉及文物行政违法、文物保护工程、文物经营等问题,因工作职能关系,移交转办的机制不完善,处置文物违法举报工作合力有待加强。尤其是利用网络涉嫌文物违法问题查办难,“直播寻宝”“闲鱼售卖”“YY”“微拍堂”“全民直播”等网络平台中涉嫌违法交易或直播盗墓的举报信息调查核实难度大。
对此,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文物违法举报工作宣传力度、健全文物违法举报工作协作机制、建立健全文物违法举报信息数据库、完善文物违法举报工作制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违法举报工作等方面,更好发挥文物违法举报工作的作用。(中国文化报 记者翟群 2019年4月17日)
普通群众成文物违法举报主体力量
国家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举报信息接收渠道看,举报电话1340条,占比62.68%;举报电子邮箱549条,占比25.68%;举报网站213条,占比9.96%;北京市1652信箱29条,占比1.36%;举报人到国家文物局直接提交举报材料7次,占比0.33%。群众专程来京向国家文物局直接提交材料,这是2018年举报信息来源的新特点,山西省瓦窑遗址保护范围违法建设案、黑龙江省瓦里霍吞城址保护范围擅自修建拦河坝案、山东省大辛庄遗址遭受施工破坏案等,均是当地群众直接来国家文物局提交相关照片、录像、录音和地图等材料。
随着党和国家对文物工作的重视,社会公众文物保护意识显著增强,社会责任感明显提升,一大批热心文物保护事业的普通群众,能够积极主动提供各类文物违法信息。普通群众成为文物违法举报的主体力量,提供举报信息2061条,占比96.40%。其次是文物保护志愿者、文物保护员提供举报信息77条,占比3.60%,是文物违法举报的重要力量。文物保护志愿者、文物保护员提供的信息数量虽然不大,但是信息的准确率高、可用性强。
受理文物违法举报问题线索168件
经初核后,2018年共受理了文物违法举报问题线索168件,其中,涉及不可移动文物140件,占比83.33%;涉及可移动文物28条,占比16.67%。
据介绍,受理核实的举报信息主要有以下特点:
涉及国保、省保单位的文物违法举报信息数量多。从统计情况看,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9件,占比49.29%,经核实督办,整改到位32件;涉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9件,占比27.86%,经核实督办,整改到位22件。举报的违法行为主要是国保、省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违法建设、违法施工致使文物遭破坏等,其中一些违法活动性质较为恶劣。
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一般不可移动文物违法举报信息处理难度大。从统计情况看,涉及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件,占比8.57%;涉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6件,占比4.29%;其他14件,占比10%,合计占比22.86%。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因保护措施不力、日常管理不到位,安全风险较高。大量未定级文物无保护措施,极易遭受破坏。同时,一些地方重视程度不够,加之现行法律规定不够充分,致使多数违法行为处置力度不大,整改不到位。
文保热心人士举报信息的质量好、可靠性高。文物志愿者、文物保护员以及大学教授、文博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文保素养和职业敏锐性,能够在第一时间提供清晰准确的文物违法线索,参考性强。2018年国家文物局先后接到河北、北京、内蒙古等地涉及长城的违法举报信息14件,其中由文物保护志愿者提供的10件,占比71.43%,为保护长城发挥积极作用。2018年4月,福建省古建保护志愿者通过举报网站反映明代民居连江建筑群面临被拆除的危险,并提供了该建筑群的分布图、航拍图及建筑年代说明等资料,经过核查督办,当地政府对该区域古建筑进行登记,并公布为历史建筑挂牌保护。
文物违法举报作用显著
该负责人介绍,2018年,国家文物局通过“12359”文物违法举报平台,督察督办了一系列文物违法问题,回应了群众关切,在畅通社会参与文物保护渠道、维护文物部门良好形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地方文物部门履职尽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文物违法案件40件,行政追责19人,刑事拘留2人。文物部门主动向公安机关移交各类涉嫌文物违法犯罪信息,为侦破文物违法案件提供了重要线索。国家文物局会同公安部联合部署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丰硕成果,举报信息成为打击文物犯罪链条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为打击文物违法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
文物违法举报工作扩大了文物保护的社会参与度,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国家文物局认真对待每一条举报信息,做好举报信息的接收、核实、受理、督办、反馈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同时,尊重举报人权利,保护个人隐私,鼓励社会公众踊跃提供举报线索。2018年11月,群众电话举报重庆古城墙体被贴敷瓷砖,文物原状遭受破坏。经核实,古城墙体未被使用瓷砖破坏,该工程属于正常修缮保护工程。经反馈举报人,举报人对反馈结果十分满意,表示会继续关注文物安全。
进一步解决“知情不报、毫不知情”现象
然而,不能忽视的是,当前文物违法举报工作还存在文物违法举报信息量不足、文物基础信息不全、举报信息核实困难、文物违法举报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一些地方文物部门仍存在“知情不报、毫不知情”的现象。该负责人表示,这主要表现在文物违法举报工作宣传普及力度不够,许多民众对文物违法举报工作不甚了解;一些地区对文物违法举报工作重视不够,在督办文物违法案件时,主动性不强,对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对文物违法行为处置不及时、不彻底,群众重复举报问题突出;文物违法举报信息涉及文物行政违法、文物保护工程、文物经营等问题,因工作职能关系,移交转办的机制不完善,处置文物违法举报工作合力有待加强。尤其是利用网络涉嫌文物违法问题查办难,“直播寻宝”“闲鱼售卖”“YY”“微拍堂”“全民直播”等网络平台中涉嫌违法交易或直播盗墓的举报信息调查核实难度大。
对此,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文物违法举报工作宣传力度、健全文物违法举报工作协作机制、建立健全文物违法举报信息数据库、完善文物违法举报工作制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违法举报工作等方面,更好发挥文物违法举报工作的作用。(中国文化报 记者翟群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