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04-18 09:07:41 来源:中国文化报
242处、2500万平方米,在北京这样一个寸土寸金的超一线城市,如此规模的空间资源堪称“金山银山”。
这座“金山银山”确实存在,近日,北京市发布《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有关部门摸底调研的结果,目前北京市各个区已腾退出的老旧工业厂房总面积正是2500万平方米。
如何更好地保护利用这座“金山银山”?《意见》着眼于文化空间的拓展和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更重要的是,这也是北京市首个保护利用老旧厂房的专项政策,点出了一个值得思索的重要问题:对于疏解非首都功能来说,腾退并不是最终目的,如何在疏解、腾退后引入如文化产业这样的“高精尖”,并为之创造条件,从而更好地引导首都产业结构的深层次调整,才是疏解非首都功能、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题中之义。
从废弃的老旧厂房到文化空间
北京是一座有着百年工业发展史的城市,散布着丰富的老旧厂房资源。在见证兴衰之外,随着城市功能和定位的时代性转化和进步,这些老旧厂房资源也因用途变化而逐渐转变成为城市中的存量空间资源。不仅如此,随着北京市更大力度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疏解非首都功能的持续推进,老旧厂房资源还将进一步腾退释放,这座空间资源的“金山银山”还在不断扩展中。
“这是一个既关系到市民文化生活品质,又关系到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时代课题。”北京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这样总结老旧厂房的保护利用问题。 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2017年,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将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列为重要议题,进行了大量调研工作,发现了在实践中存在的大量深层次问题,如对保护利用老旧厂房价值认识不统一、资源底数不清楚、规划引导不清晰、改造利用不规范等,而在保护利用老旧厂房的实际操作层面,也存在土地使用、改造审批、建设施工、安监消防、工商注册等环节缺少系统、规范、可操作的规则流程等问题。
“初步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1月,全市各个区已腾退老旧工业厂房242处,总占地面积共计2517.81万平方米,这些厂房大多数具备历史文化风貌或者良好的硬件条件,能够改造利用。其中,109个已保护改造利用的老旧工业厂房占地面积约601.3万平方米,面积占比23.88%;26个正在保护改造利用的老旧工业厂房占地面积约138.03万平方米,占比5.48%;107个待保护改造利用的老旧工业厂房占地面积约1778.48平方米,占比70.64%。”北京市文促中心有关负责人用几组数据说明了老旧厂房保护利用的大致现状。
实际上,北京市保护利用老旧厂房进行文化空间建设特别是文化园区建设已有不短的历史,且有不少成功案例。据北京市文化局副局长关宇介绍,为帮助演出团体特别是民营演出团体解决排练难、排练贵的问题,北京市文化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整体租赁了东城区美术馆后街77号,将此处的3560平方米老旧厂房改建成19个排练厅,并委托专业运营机构进行运营管理,租金相当于市场价格的2.5折到6折。这个由老旧厂房改造而成的排练场所自2015年11月19日开业到今年3月31日,已接待336家文艺表演团体的454个剧目在此排练,成效显著,成为老旧厂房创新性改造利用的典型案例。
打通老旧厂房的文化再造通道
“送来了一个大礼包”,不少业内人士这样形容《意见》。尽管《意见》全文仅有3000字,但由于直击痛点、难点,因此一推出就受到了业界的极大关注和欢迎。
改造利用老旧厂房的政策依据最早来自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原有土地兴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但正如上文所言,在具体操作中,在最根本的土地问题上出现了诸多痛点、难点问题。
为此,《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6条政策条款,“这是《意见》最主要的创新和亮点。”北京市文资办有关负责人在介绍《意见》的特点时表示。其中,为支持发展文化产业项目,《意见》提出实行5年过渡期政策,具体来说,是指在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不变更原有产权关系、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的前提下,经认定批准,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原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暂不对划拨土地的经营行为征收土地收益。过渡期满或涉及转让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采取协议出让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而作为最核心的创新性条款,《意见》最大的惊喜是为破解改造“审批难”问题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据北京市文资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老旧厂房转型文创项目,如变更用地性质,高额的土地出让金会让企业难堪重负;不办理变更,后续改造中的立项规划、建设施工、安监消防等一系列手续又难以办理。“两难”之中,给企业带来很大困扰,也容易造成一些灰色地带。对此,《意见》提出通过“允许临时变更建筑使用功能”来解决审批困境,并明确了有关申报办理程序,从而对老旧厂房改造利用从政策上进行了创新突破,从程序上予以规范明确,真正打通了老旧厂房文化再造的通道。
“下一步,将全面启动老旧厂房普查登记、评估认定等工作,加快制定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确保《意见》尽快落地实施,释放效能。”对于《意见》实施的“最后一公里”,北京市文资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完善配套措施,尽快使老旧厂房这座“金山银山”转化为构建首都“高精尖”文化产业体系的空间承载。(中国文化报 记者曲晓燕 2018年4月18日)
这座“金山银山”确实存在,近日,北京市发布《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有关部门摸底调研的结果,目前北京市各个区已腾退出的老旧工业厂房总面积正是2500万平方米。
如何更好地保护利用这座“金山银山”?《意见》着眼于文化空间的拓展和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更重要的是,这也是北京市首个保护利用老旧厂房的专项政策,点出了一个值得思索的重要问题:对于疏解非首都功能来说,腾退并不是最终目的,如何在疏解、腾退后引入如文化产业这样的“高精尖”,并为之创造条件,从而更好地引导首都产业结构的深层次调整,才是疏解非首都功能、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题中之义。
从废弃的老旧厂房到文化空间
北京是一座有着百年工业发展史的城市,散布着丰富的老旧厂房资源。在见证兴衰之外,随着城市功能和定位的时代性转化和进步,这些老旧厂房资源也因用途变化而逐渐转变成为城市中的存量空间资源。不仅如此,随着北京市更大力度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疏解非首都功能的持续推进,老旧厂房资源还将进一步腾退释放,这座空间资源的“金山银山”还在不断扩展中。
“这是一个既关系到市民文化生活品质,又关系到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时代课题。”北京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这样总结老旧厂房的保护利用问题。 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2017年,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将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列为重要议题,进行了大量调研工作,发现了在实践中存在的大量深层次问题,如对保护利用老旧厂房价值认识不统一、资源底数不清楚、规划引导不清晰、改造利用不规范等,而在保护利用老旧厂房的实际操作层面,也存在土地使用、改造审批、建设施工、安监消防、工商注册等环节缺少系统、规范、可操作的规则流程等问题。
“初步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1月,全市各个区已腾退老旧工业厂房242处,总占地面积共计2517.81万平方米,这些厂房大多数具备历史文化风貌或者良好的硬件条件,能够改造利用。其中,109个已保护改造利用的老旧工业厂房占地面积约601.3万平方米,面积占比23.88%;26个正在保护改造利用的老旧工业厂房占地面积约138.03万平方米,占比5.48%;107个待保护改造利用的老旧工业厂房占地面积约1778.48平方米,占比70.64%。”北京市文促中心有关负责人用几组数据说明了老旧厂房保护利用的大致现状。
实际上,北京市保护利用老旧厂房进行文化空间建设特别是文化园区建设已有不短的历史,且有不少成功案例。据北京市文化局副局长关宇介绍,为帮助演出团体特别是民营演出团体解决排练难、排练贵的问题,北京市文化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整体租赁了东城区美术馆后街77号,将此处的3560平方米老旧厂房改建成19个排练厅,并委托专业运营机构进行运营管理,租金相当于市场价格的2.5折到6折。这个由老旧厂房改造而成的排练场所自2015年11月19日开业到今年3月31日,已接待336家文艺表演团体的454个剧目在此排练,成效显著,成为老旧厂房创新性改造利用的典型案例。
打通老旧厂房的文化再造通道
“送来了一个大礼包”,不少业内人士这样形容《意见》。尽管《意见》全文仅有3000字,但由于直击痛点、难点,因此一推出就受到了业界的极大关注和欢迎。
改造利用老旧厂房的政策依据最早来自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原有土地兴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但正如上文所言,在具体操作中,在最根本的土地问题上出现了诸多痛点、难点问题。
为此,《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6条政策条款,“这是《意见》最主要的创新和亮点。”北京市文资办有关负责人在介绍《意见》的特点时表示。其中,为支持发展文化产业项目,《意见》提出实行5年过渡期政策,具体来说,是指在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不变更原有产权关系、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的前提下,经认定批准,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原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暂不对划拨土地的经营行为征收土地收益。过渡期满或涉及转让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采取协议出让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而作为最核心的创新性条款,《意见》最大的惊喜是为破解改造“审批难”问题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据北京市文资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老旧厂房转型文创项目,如变更用地性质,高额的土地出让金会让企业难堪重负;不办理变更,后续改造中的立项规划、建设施工、安监消防等一系列手续又难以办理。“两难”之中,给企业带来很大困扰,也容易造成一些灰色地带。对此,《意见》提出通过“允许临时变更建筑使用功能”来解决审批困境,并明确了有关申报办理程序,从而对老旧厂房改造利用从政策上进行了创新突破,从程序上予以规范明确,真正打通了老旧厂房文化再造的通道。
“下一步,将全面启动老旧厂房普查登记、评估认定等工作,加快制定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确保《意见》尽快落地实施,释放效能。”对于《意见》实施的“最后一公里”,北京市文资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完善配套措施,尽快使老旧厂房这座“金山银山”转化为构建首都“高精尖”文化产业体系的空间承载。(中国文化报 记者曲晓燕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