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08-10 08:52:22 来源:中国文化报
文化进社区在许多地方已经开展得风风火火,只是在某些地区,热闹的社区文化演出背后却鲜有社区群众的参与。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在于文化输入的单向化,一个个全然由“他者”表演的节目,既难调动大伙的积极性,也难以把融入、参与文化活动的“门径”留下来。
更为不幸的是,一份份图文并茂的报告掩盖了社区文化活动的真相,而偏颇的考核方式正在鼓励一些“聪明人”堂而皇之偷懒,甚至从中牟利,最终受损的是社区内生性的文化培育和文化繁荣。
譬如,以一个外来者的目光来看,在陕西某地的一些社区内,包括文艺演出在内的文化活动接二连三,基本上每一两个月都有一场诸如“庆祝某某节文艺演出”等应时应景的活动,甚至在一些诸如消防安全讲座进社区、谜语字谜大竞猜等活动中,也会穿插融入曼妙的舞姿、甜美的歌声。怎么样,内容丰富、精彩纷呈吧?至少活动反馈表及活动总结上是这样表述的。但群众真的受益了吗?以一个社区人的目光来看,在打着“某社区文艺演出”旗号的舞台上,鲜有该社区的原创节目,也很少有社区群众登台,有的是靠现场分发奖品和礼品吸引而来的广大看客。
在广大文化馆及相关文艺单位的文化工作者努力把“送文化”转变成“种文化”,实现把群众参与各项文化活动的引导者、辅导者留在社区的同时,社区自发性的文化活动却正在变成“打包购买”,这不得不说是一种错位。
客观地说,面对数量庞大的社区群众,文化馆等专业群文组织的力量是单薄的,文艺单位的帮扶同样杯水车薪,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特别是自身文化氛围的营造、文化力量的培育和壮大,离不开社区工作者及各街道办的全力组织和支持,少不了“我要登台”的文化自发性和氛围的营造。
事实上,国家对于社区活动的开展有着财政支持,一些社区也积极申报活动方案想把这笔资金用好,但是由于不少社区委员会在举办文化活动方面缺乏经验,导致申报方案屡屡通不过,一支大包大揽式的文化“雇佣军”便流动在各社区之间。据一位社区工作人员透露,他们在屡屡受挫之后,经“高人”指点,把活动的组织主办权委托给了一家“被推荐”的文化公司,由该公司出面提供包括方案申报、舞台拆装、活动举办等全套服务。最终,不但方案屡屡过关,活动现场也热闹,自己还省了心……
显而易见的是,这种“皆大欢喜”的背后是一些人得了巧宗赚得银子,多数社区群众看了一场场并不见得精彩的演出,仅此而已。对此,笔者认为,要让钱花到刀刃上,让群众参与进去,真正获得实惠,一方面要积极引导社区以自建队伍为依托开展文艺活动,另一方面要适当调整考核标准,把财政资金真正用到基层文化力量的自我培育上,让广大社区群众在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中更好地品味美好生活。
笔者认为,各地应当在文化馆总分馆制的基础上,让文化馆系统发挥更大的作用,用更为专业的文艺培训对接社区群众的需求。当然,这需要从财力和人力上做好上层制度设计,让文化馆能有效指导、督促社区文化建设。
当然,文化交流交往的重要性不容置疑,社区文化活动也需要种类丰富的文化项目的输入,其中包括一定的专业化的文艺表演,但绝不可一“买”一“送”了之,特别是文化“雇佣军”式的包办代替,因为它除了让社区群众看客化外,伤害的是社区文化的肌理。(中国文化报 秦毅 2018年8月10日)
更为不幸的是,一份份图文并茂的报告掩盖了社区文化活动的真相,而偏颇的考核方式正在鼓励一些“聪明人”堂而皇之偷懒,甚至从中牟利,最终受损的是社区内生性的文化培育和文化繁荣。
譬如,以一个外来者的目光来看,在陕西某地的一些社区内,包括文艺演出在内的文化活动接二连三,基本上每一两个月都有一场诸如“庆祝某某节文艺演出”等应时应景的活动,甚至在一些诸如消防安全讲座进社区、谜语字谜大竞猜等活动中,也会穿插融入曼妙的舞姿、甜美的歌声。怎么样,内容丰富、精彩纷呈吧?至少活动反馈表及活动总结上是这样表述的。但群众真的受益了吗?以一个社区人的目光来看,在打着“某社区文艺演出”旗号的舞台上,鲜有该社区的原创节目,也很少有社区群众登台,有的是靠现场分发奖品和礼品吸引而来的广大看客。
在广大文化馆及相关文艺单位的文化工作者努力把“送文化”转变成“种文化”,实现把群众参与各项文化活动的引导者、辅导者留在社区的同时,社区自发性的文化活动却正在变成“打包购买”,这不得不说是一种错位。
客观地说,面对数量庞大的社区群众,文化馆等专业群文组织的力量是单薄的,文艺单位的帮扶同样杯水车薪,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特别是自身文化氛围的营造、文化力量的培育和壮大,离不开社区工作者及各街道办的全力组织和支持,少不了“我要登台”的文化自发性和氛围的营造。
事实上,国家对于社区活动的开展有着财政支持,一些社区也积极申报活动方案想把这笔资金用好,但是由于不少社区委员会在举办文化活动方面缺乏经验,导致申报方案屡屡通不过,一支大包大揽式的文化“雇佣军”便流动在各社区之间。据一位社区工作人员透露,他们在屡屡受挫之后,经“高人”指点,把活动的组织主办权委托给了一家“被推荐”的文化公司,由该公司出面提供包括方案申报、舞台拆装、活动举办等全套服务。最终,不但方案屡屡过关,活动现场也热闹,自己还省了心……
显而易见的是,这种“皆大欢喜”的背后是一些人得了巧宗赚得银子,多数社区群众看了一场场并不见得精彩的演出,仅此而已。对此,笔者认为,要让钱花到刀刃上,让群众参与进去,真正获得实惠,一方面要积极引导社区以自建队伍为依托开展文艺活动,另一方面要适当调整考核标准,把财政资金真正用到基层文化力量的自我培育上,让广大社区群众在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中更好地品味美好生活。
笔者认为,各地应当在文化馆总分馆制的基础上,让文化馆系统发挥更大的作用,用更为专业的文艺培训对接社区群众的需求。当然,这需要从财力和人力上做好上层制度设计,让文化馆能有效指导、督促社区文化建设。
当然,文化交流交往的重要性不容置疑,社区文化活动也需要种类丰富的文化项目的输入,其中包括一定的专业化的文艺表演,但绝不可一“买”一“送”了之,特别是文化“雇佣军”式的包办代替,因为它除了让社区群众看客化外,伤害的是社区文化的肌理。(中国文化报 秦毅 2018年8月10日)